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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1、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及出席答辩会的其他人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开始; 3、导师介绍学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4、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答辩委员会成员等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约30分钟); 5、答辩会暂时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学位申请人及其他与会者退场); (1)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 (2)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 (3)答辩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 (4)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达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为通过; (5)答辩委员会主席签署《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 6、答辩会复会,学位申请人及其他与会者进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宣读决议书; 7、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